防爆照明配电箱,防爆动力配电箱使用条件及技术要求:
点击次数:1124 更新时间:2017-03-25
防爆照明配电箱,防爆动力配电箱使用条件及技术要求:使用场所条件
安装在爆炸性危险环境或非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生产区内。
2.6.3.4 技术参数:
1、 防爆配电箱/柜(4、6、8、10、12)BXM(D)52
Ø 额定电压:AC380V/220V±10%
Ø 额定电流:根据图纸设计
Ø 额定频率:50Hz
Ø 防爆标志:Ex d IIB T4/T5/T6 Gb/ Ex tD A21 IP65 T80℃
Ø 所有内部元器件,均为施耐德元器件。
防爆照明配电箱,防爆动力配电箱使用条件及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2.6.3.5.1 通用要求:
(1)产品均符合、行业环保要求,在事故情况或环境条件下,产品不发生燃烧、爆炸或产生有害影响。
(2)产品及关键防爆电气元器件均取得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防爆合格证。
(3)所有产品可四季全天候、连续可靠工作,*适用于安装地点气象极限条件,防腐等级F1。
(4)高防护的结构,防喷水和雨淋,无尘埃进入,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5;
(5)防爆等级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zui终设计文件中数据表的要求。
(6)产品外壳采用抗拉强度较高且含铜量低于0.039%(铜含量≤0.3%)的ZL102铝合金材料一次压铸成型,铝锭采用集中化铝工艺进行融化,可确保产品表面光滑,金属结构组织细密,外壳内部无气泡、无砂眼,抗冲击性能好。
(7)产品外壳表面经高速抛丸清理后再用全聚脂粉末进行高温静电喷塑处理,具有防强腐、抗氧化、附着能力强、抗光老化,确保在各种恶劣的环境中使用。
(8)所有箱内断路器要求采用施耐德品牌产品:
Ø 塑壳断路器极限分断能力:100A:50kA;160A~630A:50kA;
Ø 微型断路器极限分断能力:³6kA
Ø 带漏电保护器的断路器剩余动作电流△In:30mA
防爆照明配电箱,防爆动力配电箱使用条件及技术要求:
(9)防爆电器的若采用了分线铜母排纯度大于99.95%的电解铜,禁止使用再生铜,没采用则无。
(10)所有的接线端子要求采用科尼威尔端子;所有的端子只能接一根线(除内部跨接连线),端子当有必要时需备有20%的备用量;接线端子应有相应的编号。
(11)外露紧固件及其他附件均采用高防腐性能的304不锈钢材料。
(12)所有设备内配置接地端子;设备的所有非带电金属部件连通一体,并与接地端子相连;接地线以黄绿色为标识。
(13)设备布置、保护、表计、控制、连锁功能等等必须与zui终设计的控制原理图和数据表上的要求一致。每个箱内元件都必须带有*性标牌(材质要求使用304不锈钢)来识别,标明受控设备的位号、元件功能、元件操作位置等等,其内容应与数据表一致。防爆配电箱所有的进线及出线回路均有不锈钢标识做标识。设备铭牌需包含有关标准要求的所有内容(要求使用不锈钢),所有的标牌应铆钉于设备上。
(14)所有进线和配出回路的出口尺寸应与详细设计中的电缆型号与截面或配管的尺寸相适应;可根据进出线电缆大小,采用不同的进出线格兰,保证具有足够的接线空间,安装、维修方便,同时设备在带负荷运行时以及在长期工作电压下运行时能充分散热且不影响元器件使用寿命和功能。
(15)导线均采用国标色,走线横平竖直,导线终端有*性编号。
(16)隔爆面采用 “隔爆面嵌密封条密封”结构。